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主要内容如下。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摆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位置。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久久为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更高水平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夯实产能、筑牢根基,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短板,打牢设施基础、技术基础、装备基础、政策基础、制度基础,高水平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创新驱动、厚植动能,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农业强国建设后劲。绿色低碳、彰显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让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农业强国的鲜明底色。共建共享、富裕农民,注重保护小农户利益,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为重点,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让农业强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农民。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适应人口变化趋势,尊重农村发展规律,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稳产保供能力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育种攻关取得显著进展,农机装备补短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延伸拓展,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逐步实现出行、用水、如厕便利,稳步提升污水治理、诊疗服务、养老保障、乡风文明、产业带农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粮食产能稳固、供给更加安全,乡村产业链升级完善、融合更加充分,乡村设施完备配套、生活更加便利,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更加安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供给保障安全可靠,科技创新自立自强,设施装备配套完善,乡村产业链健全高效,田园乡村文明秀美,农民生活幸福美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筑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物质基础。 (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守牢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因地制宜推动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和退化耕地治理。加强现代化灌区建设改造,健全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水平。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水稻、小麦生产,促进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因地制宜发展薯类杂粮。挖掘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生产潜力,拓展油茶、动物油脂等油源。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发展南菜北运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奶业竞争力,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发展现代渔业。积极培育和推广糖料蔗良种,加快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推进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加快建设特种胶园。 (三)健全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米袋子”保供责任。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产粮大县奖补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等,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四)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调控。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健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全链条监测预警体系。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推进粮食播种、收获、储运、加工、消费等全链条全环节节约减损,完善反食品浪费制度。 (五)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木本粮油。发展优质节水高产饲草生产。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规范发展近海捕捞和远洋渔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建设标准规范、装备先进、产出高效的现代种养设施,发展农业工厂等新形态。发展生物科技、生物产业,壮大食用菌产业,推进合成生物产业化。 三、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急需为导向,加快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推进重大农业科技突破,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整体跃升。加强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建设,稳定支持农业基础研究和公益科研机构,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加快基因组学、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和气象灾害致灾机理等研究突破。改善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条件,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农业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农业高校。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主产区与科技创新活跃区深度合作。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打击。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七)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全面突破。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国际一流的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存、鉴定、创制和基因挖掘重大设施,推进种质资源交流共享。实施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实施生物育种重大专项,选育高油高产大豆、耐盐碱作物等品种,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强现代化育制种基地建设,健全重大品种支撑推广体系和种源应急保障体系。 (八)推进农机装备全程全面升级。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国产农机装备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打造重要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立上下游稳定配套、工程电子等领域相关企业协同参与的产业格局。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推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衔接贯通,实现种养加全链条高性能农机装备应用全覆盖。 (九)促进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全面融合。建立健全天空地一体化农业观测网络,完善农业农村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全领域覆盖、多层级联通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健全涉农数据开发利用机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技术,健全智慧农业标准体系,释放农业农村数字生产力。实施智慧农业建设工程,推动规模化农场(牧场、渔场)数字化升级,培育链条完整、协同联动的智慧农业集群。 四、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增活力添动能。 (十)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延包配套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依法保护承包农户合法土地权益,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开展生产。 (十一)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活权赋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贴近农户、服务综合、辐射带动等优势,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方面的统筹协调功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十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引导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 (十三)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引导各类涉农主体向社会化服务领域拓展。创新推广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由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五、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十四)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优化升级。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开发类别多样、品质优良的加工产品。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优化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有需求的县乡村加强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商贸等主体下沉农村,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 (十五)推动农业优质化品牌化提升。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品质评价和认证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培育一批品质过硬、竞争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中国农业品牌文化赋能,推进农业品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相融合。 (十六)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精做优乡村特色种养业,做好地方特色品种筛选,发展产地清洁、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特色种养。创新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培育乡村工匠,推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深度开发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 (十七)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加工、流通等全环节升级,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深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扶优培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引领行业发展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区域头部企业,做优中小企业,形成生产协同、技术互补、要素共享的企业发展阵型。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 (十八)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和安全利用。保护重要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加强农业生物安全管理。健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六、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坚持在开放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着力开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农业对外合作新局面。 (十九)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国内优势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优化农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先行先试作用。深耕多双边农业合作关系,推进全球发展倡议粮食安全领域合作。实施农业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深入参与全球粮农治理。 七、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 对标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提升,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二十)持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供水设施、能源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农村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保护乡村特色风貌。 (二十一)整体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培养选拔村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推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促进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推广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二十二)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培养新时代农民。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强化道德教化和激励约束,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推进中国传统节日振兴,以农民为主体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强化农业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农村群众文艺扶持机制,增加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谐和顺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服务供给。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更多资源力量配置到产业就业上,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三)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县域产业加快融入邻近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支持涉农高校、企业办好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农民工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建立区域劳务协作平台,促进农民就业拓岗增收。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十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城乡交通道路连接、供电网络互联、客运物流一体,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掘农村消费潜力。 (二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的原则,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将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作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内容。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布局产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发展面向脱贫地区的职业教育,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化东西部协作,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集中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九、保障措施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业强国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农业强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确保农业强国建设各项任务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强化规划、项目、资金、要素间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安排建设。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重点支持农业强国建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涉农干部培训,提高“三农”工作本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服务农业强国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高校涉农专业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建强农业强国建设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推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有条件省份率先建成农业强省,鼓励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资源条件较好的市地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分类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2025年3月21日)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共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坚持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相互融合,坚持信用奖惩合理合法,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完善政府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政府及其部门(含下属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融资、涉企收费等领域出现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将其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其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评先评优。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作用,提升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水平。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二)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支持经营主体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管控信用风险,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在确保保密和敏感信息安全前提下,加强国有企业信用状况披露。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不断健全信用记录。 (三)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公开,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等活动,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四)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加快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用作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 (五)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司法执法人员信用建设,建立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提高虚假诉讼违法失信成本。严格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程序,优化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三、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 (六)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严格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性文件确定本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并形成行业信用记录,其中属于失信信息的,要分类明确其失信严重程度。对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建立相关主体的完整信用记录。 (七)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根据需求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归集共享质效评估。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研究加强区块链等技术在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 (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标准规则。“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公共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按照公益性原则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对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公共信用信息,信用服务机构应当确保使用的信用信息与公示内容相同、期限一致。 (九)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依授权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流通准入标准规则。鼓励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公益服务。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价值收益合理分享机制,依法依规维护公共信用信息资产权益。鼓励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信用奖惩协同。 (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信息传输链条各环节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处理程序。提高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四、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一)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构建全方位的信用激励政策环境,为守信主体在公共服务中提供便利或优惠。鼓励平台企业用好大数据资源,为守信主体精准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激励。支持金融机构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持续提升守信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 (十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规范设定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惩戒范围和力度。设定失信惩戒措施、确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设列领域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性文件为依据,其中涉及设定对信用主体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措施,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和退出的条件、程序。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股票债券发行、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遴选调任聘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在房地产市场、互联网、人力资源市场、能源中长期合同领域增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失信惩戒措施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行清单化统一管理。 (十三)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的渠道,优化信用修复规则,加强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修复协同。对完成修复的信用主体,应当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信息、将其移出相关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五、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 (十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健全本地区本行业信用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优化监管方式,对不同类型信用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 (十五)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信用修复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事项时,申请人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信用状况较好且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材料的,应先行受理。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引导信用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十六)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推动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商业往来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 (十七)加强对政府签订、指导签订合同等履约信用监管。强化合同履约跟踪核实,及时将政府签订的合同、政府指导签订的合同等履约情况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经核实的合同履约情况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切实提高合同履约水平。 (十八)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明确采集责任,优化精简采集指标和评价规则,提升对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水平。推动信用赋能社区治理,支持信用园区、街区建设。 (十九)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的赋码部门,健全赋码数据共享与校核机制。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标准。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将信用规则纳入相关专项法律法规。加强信用政策出台前的综合评估,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滥用。 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二十)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创新信用评价、信用评级、信用评分、信用报告、信用核查、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等业务模式,有效支撑信用经济发展。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为。支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采集金融领域信用信息,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基础征信服务。优化个人征信市场布局,增加个人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做优做精企业征信市场,探索发展聚焦细分领域的企业征信机构。全面加强征信监管,促进征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十一)深入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实际应用需求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企业融资增信制度,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征信机构参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营。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采集商业合同履约信息,支持有序推广赊销、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将恶意逃废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纳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十二)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和平台企业经营信息的共享,引导平台企业建立平台内信用管理制度和平台间失信联合约束制度,根据平台内商户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为守法诚信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优惠便利,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在平台规则内予以限制。加强对网络主播、自媒体、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等信用监管。 (二十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信用信息数据跨境流通,有序开展跨境信用合作,推动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跨境互认。支持国内信用服务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开展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信用服务合作。加强国际征信交流,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征信机构。推动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国际化发展。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领域信用建设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示范区后评价机制。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弘扬诚信文化,普及诚信教育,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诚信之星”宣传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研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查摆问题要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规划》制定与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规划》的主要背景和总体考虑。 答:根据党内统计,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基层党组织有517.6万个,是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实施上两轮五年规划,有力推动党员教育事业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成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都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中央组织部在系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新一轮规划稿。2024年11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规划》。 《规划》分为5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三是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功立业;四是创新方法载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五是加强组织实施。总体看,《规划》通篇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坚持政治引领、分类指导、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把党员教育培训放到整个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来谋划,强调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指标要求。 答:《规划》统筹把握党对广大党员的新要求、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新变化、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鲜明提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等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7个方面基本任务,分级分类对党员开展有组织的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这为做好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明确了政策要求和前进方向。 根据上一轮规划总结评估情况和有关法规文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规划》提出了集中学习培训的学时要求。集中学习培训,主要包括脱产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的学习研讨,由组织安排的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以及集体组织的线上培训;其中,脱产培训主要是指经组织选调,集中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及其他培训阵地参加读书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具体指标要求,与上一轮规划基本一致,考虑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相衔接,把原来每年学时要求调整为5年总的要求,明确了具体天数和学时。《规划》还提出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脱产培训学时要求,强调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执行,明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问: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规划》对此是如何部署的? 答: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理论武装,每逢重大历史关头,都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全党思想。新征程上,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尤为重要。《规划》聚焦抓实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进行谋篇布局,在目标任务上,旗帜鲜明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作为第一位的目标,明确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占总学时的50%以上等要求,以推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更大成效;在日常教育上,注重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出来,从深化学习教育、加强解读阐释、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党员教育培训机构、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部署“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强调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注重理论学用转化;在专题培训上,明确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培训专题,组织党员把全面学和重点学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工作保障上,着力把供给高质量理论教育资源作为重要举措加以部署,明确相关部门组织开发系列优质课程、课件和读本,切实提高基层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质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问:《规划》对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干事本领有哪些部署要求?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这要求广大党员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教育培训是增强本领的重要途径。党员分布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承担着不同职责和具体任务,必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规划》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突出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对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学生、科研机构、医药卫生系统)、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金融企业)、新兴领域的党员专题培训工作,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实施路径,这也是这一轮规划的突出特点。 需要说明的是,《规划》把握党员队伍分布特点和组织体系运行规律,着重明确了各类党员专题培训的责任主体,同时还强调整体联动。比如,在机关党员培训中,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抓机关带行业系统,延伸开展普通党员专题培训。这样,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党员的培训责任主体也就清楚了。《规划》还针对流动党员特点,明确要求流出地(单位)和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联动抓好教育培训。总之,这样部署开展专题培训,目的就是要围绕党员岗位职责需要精准施训,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始终干字当头、担当作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问:《规划》在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法载体,特别是信息化手段运用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规划》就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规范脱产培训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注重完善基本培训,运用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让优质课件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与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规划》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等新情况,提出要建好用好管好各级各类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强化教育培训功能,统筹推进共产党员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开设共产党员网在线课堂,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有组织的学习提供服务,为广大党员学习以及难以参加线下调训的党员提供线上培训服务,为开展党员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提供支撑。《规划》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规划》对加强组织实施有哪些部署要求? 答:党员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工作新格局。《规划》从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基础支撑、不断改进学风、强化督导评估等5个方面,对加强组织实施作出部署。为回应基层期盼,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规划》提出要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构职能,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与发展党员、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衔接和与干部教育培训的协同,健全需求调研、党员调训、激励约束等机制,对师资培育、内容建设、阵地管理、经费保障等也作出了安排。《规划》特别强调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划》出台后,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落实,深入学习宣传,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部门要注重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分工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发挥好领学促学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确保《规划》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全文如下。 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坚持政治引领、分类指导、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主要目标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更大成效,广大党员对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理解把握更加完整准确全面,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作用更加凸显,日常教育更加规范,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更加健全,信息技术运用更加充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初心使命更加牢固,纪律作风更加严实,党性修养和实践本领显著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基本任务,分级分类对党员开展有组织的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党员5年内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5年内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其中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脱产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执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二、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 (一)深化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县级以上党委要加强统筹指导,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每年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组织好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提高理论培训质量。党员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二)加强解读阐释。及时推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党员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广大党员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广泛组织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按要求定期讲党课。用好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面向基层党员开展生动鲜活的理论宣传教育。中央组织部要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适时推出解读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优质课件和读本。 (三)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和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用好红色资源,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广大党员持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注重理论学用转化,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功立业 (四)突出专题培训的政治引领性和分类指导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对党员开展专题培训的主题主线、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针对党员所在领域行业的实际,引导其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五)农村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注重实战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作表率、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时打头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六)城市社区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结合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等,引导城市社区党员提高参与基层治理、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社区党员专题培训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七)机关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等,引导机关党员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务实为民。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成果,坚持抓机关带行业系统,延伸开展普通党员专题培训。 (八)事业单位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引导事业单位党员增强思想觉悟、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党员,结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引导他们自觉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肩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对教育系统党员,结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结合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引导他们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矢志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学生党员,注重把握其思想行为特点,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思政课教育、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对科研机构党员,结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引导他们弘扬科学家精神,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对医药卫生系统党员,结合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引导他们恪守医德医风医道,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各类事业单位实际和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特点,组织开展党员专题培训。 (九)企业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引导企业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对国有企业党员,结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等,引导他们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对金融企业党员,结合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引导他们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服务人民,带头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好所属(所辖)企业党员专题培训。 (十)新兴领域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和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等,引导党员强化党性观念和党的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职业技能,更好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新兴领域党员专题培训。 四、创新方法载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十一)丰富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规范脱产培训,灵活运用案例讨论、互动交流、现场体验等方法,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注重完善基本培训,运用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让优质课件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实效性。 (十二)推进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规范有序、集约高效,加强各级各类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功能。统筹推进共产党员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开设共产党员网在线课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规范网络学习行为,提高学网用网能力,在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党员参训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精准性。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确保安全可控。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单位党委和党总支的直接实施责任、党支部的具体组织责任,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宣传部门的内容提供和舆论引导作用、党校(行政学院)的优质课程课件供给保障作用,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明确流动党员教育培训责任,流出地(单位)和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联动抓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十四)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构职能,依规配强工作力量。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与发展党员、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衔接,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与干部教育培训有效协同。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定期轮训,每年举办全国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班,推动培训成果惠及广大党员。健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激励约束等机制,激发党员参学参训内生动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调训机制,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 (十五)夯实基础支撑。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聘任管理制度,分级分类建立并动态管理师资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资源开发与供给,鼓励地方和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发高质量特色教材和案例课程。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党校、现场教学点和远程教育站点建设,用好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和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等要求,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十六)不断改进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严格培训纪律和学员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培训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十七)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述学导学督学制度,实施党员脱产培训年度计划备案管理。把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5年1月1日)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推动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等稳产提质。 (二)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提升饲草生产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 (四)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发挥“南繁硅谷”等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用好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推进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平原涝区治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六)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 (七)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加强口岸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产业损害预警体系。有序做好粮食收购,强化储备粮监管。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 (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上牧场。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藻类食物开发。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加快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 (九)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 (十一)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十二)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三)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供应链。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十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十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家政兴农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七)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开展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快递进村,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十八)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十九)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大力推进“三北”工程,强化资源协同和联防联治,提升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效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和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 (二十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引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二十三)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二十四)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二十六)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八)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二十九)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完善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促进规范管理利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 (三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